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召开我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28号江西泰耐克国际大酒店二楼秋水厅(市政府旁)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节水事业。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17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利用,充分应对水资源费调整对水价带来的影响,本次水价调整后,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今后水资源费如遇调整,各类用水到户价则相应同步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
(二)合理补偿供水成本,适当调整水价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1810号)“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主要靠企业投资的,包括利用贷款、引进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供水价格,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我市城市供水主要靠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为了合理补偿供水成本,确保城市供水安全,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具体方案如下:
方案一:在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基础上每吨拟上调0.5元 ,一级居民用水价将达到2.08元/吨,调价幅度31.65%,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将达到6.06%,价格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相比处于23位。
各类别用水价格表1
单位:元/吨
用 水 类 别 |
现行价格 |
拟调整水价 |
|||||||
基本 水价 |
污水 处理费 |
垃圾 处理费 |
到户价 |
基本 水价 |
污水 处理费 |
垃圾 处理费 |
到户价 |
||
居民用水 (三级级差:1:1.5:3) |
一级用水 |
1.58 |
0.95 |
|
2.53 |
2.08 |
0.95 |
|
3.03 |
二级用水 |
2.37 |
0.95 |
3.32 |
3.08 |
0.95 |
4.03 |
|||
三级用水 |
4.74 |
0.95 |
5.69 |
6.08 |
0.95 |
7.03 |
|||
合表用水 |
1.60 |
0.95 |
2.55 |
2.10 |
0.95 |
3.05 |
|||
非居民用水 |
2.37 |
1.40 |
0.20 |
3.97 |
3.08 |
1.40 |
0.20 |
4.68 |
|
特种用水 |
7.90 |
1.40 |
0.20 |
9.50 |
10.08 |
1.40 |
0.20 |
11.68 |
备注:1. 居民用水二级基本水价=(一级基本水价-0.08元水资源费)*1.5+0.08元水资源费;居民用水三级基本水价=(一级基本水价-0.08元水资源费)*3+0.08元水资源费;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特种用水基本水价计算方式同上。
2.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中没含垃圾处理费,分有物业2 元/户/月,无物业5元/户/月两种标准。
方案二:在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基础上每吨拟上调0.6元 ,一级居民用水价格将达到2.18元/吨,调价幅度37.97%,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将达到7.12%,价格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相比处于21位。
各类别用水价格表2
单位:元/吨
用 水 类 别 |
现行价格 |
拟调整水价 |
|||||||
基本 水价 |
污水 处理费 |
垃圾 处理费 |
到户价 |
基本 水价 |
污水 处理费 |
垃圾 处理费 |
到户价 |
||
居民用水 (三级级差:1:1.5:3) |
一级用水 |
1.58 |
0.95 |
|
2.53 |
2.18 |
0.95 |
|
3.13 |
二级用水 |
2.37 |
0.95 |
3.32 |
3.23 |
0.95 |
4.18 |
|||
三级用水 |
4.74 |
0.95 |
5.69 |
6.38 |
0.95 |
7.33 |
|||
合表用水 |
1.60 |
0.95 |
2.55 |
2.20 |
0.95 |
3.15 |
|||
非居民用水 |
2.37 |
1.40 |
0.20 |
3.97 |
3.23 |
1.40 |
0.20 |
4.83 |
|
特种用水 |
7.90 |
1.40 |
0.20 |
9.50 |
10.58 |
1.40 |
0.20 |
12.18 |
备注:1. 居民用水二级基本水价=(一级基本水价-0.08元水资源费)*1.5+0.08元水资源费;居民用水三级基本水价=(一级基本水价-0.08元水资源费)*3+0.08元水资源费;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特种用水基本水价计算方式同上。
2.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中没含垃圾处理费,分有物业2 元/户/月,无物业5元/户/月两种标准。
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排名仍处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下游。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由南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消费者自愿报名,经南昌市豫章公证处公证,随机选取,产生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14名;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人大、政协及政府相关部门听证会参加人6名;专家、学者3名;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2名。名单如下:
(一)消费者14名:闵秋保、熊武成、严悠悠、龚雪桂、熊端生、樊跃林、石任国、丁 莎、 程志远、凌筱琳、罗理成、余正经、帅春生、李 洋
(二)人大、政协4名:田 艳、吕 翔、李佐奇、刘绘芳
(三)专家、学者3名:何筠、朱再昱、江立文
(四)政府相关部门2名:胡小妍、刘昕
(五)经营者2名:李钢、邵涛
南昌市发改委将聘请上述25人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
四、听证人名单
我委指定黄建平,并聘请张春辉、何民三位同志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听取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