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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42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30   浏览量:

尊敬的朱静谦委员:

感谢您对南昌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利用现有资源更快发展进行调研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前期与您充分沟通,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关于扶持本地企业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方面的情况说明:

(一)我委配合市委市政府积极促进本地企业发展,成绩显著。

市委市政府一直认为大力扶持本地企业合理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对培育本地产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如:

1、通过推行预选承包商库制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强化本地企业金融扶持等措施。在建筑业方面,截止2017年底,房建和市政A类入库企业中,江西本地企业各有437家和490家,分别占各自库容企业的86.5%和84.78%,较好的保证了本地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2、出台《南昌市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等扶持政策。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兑现奖励、资金扶持、政策配套五种形式,为本土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目前我市共有本土上市企业23家,新三板挂牌44家。

(二)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在扶持本地企业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1、部分工程项目招标好大图强、对本地建筑企业扶持力度不足。

2、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让利与产出比值偏低、本地小微企业市场份额小等。

这些问题,正如委员所反映的,它不仅不利于本土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也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启发。

1、进一步加大本地企业扶持力度。着力为本地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重点对具备本土优势的建筑施工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汽车制造产业、医疗器械产业、光伏产业、LED产业、VR产业等进行扶持,加大政府采购领域力度和政策倾斜,大力培育本土科技人才。注重培育本土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形成产业集群化,着力提供金融支撑,为企业上市提供融资和信贷支持,不断弥补与域外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上的欠缺。

2、进一步优化引进项目的事前评估。变“想当然”为“当想然”,建立健全招商项目事前评估制度。要不断提升本地区风险防控意识,科学评估优惠让利措施的成本回收期限,事先与企业就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税收、就业等发展目标签订约束性条款,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分阶段兑现扶持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用好、用活各类政策红利,避免出现骑虎难下的两难局面。

3、进一步转变发展思路和模式。要进一步提升思想站位,树立“思路决定出路”的发展观,摒弃诸如“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等片面的招商模式,注重激活内部发展潜能,把扶持本地企业发展、支持本土产业壮大、提升本地区人民收入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要横向对比其他地区政策环境,力争形成政策高地、投资洼地,通过集聚外部资源反哺本地经济发展。

(四)现阶段暂不具备推行条件的事项。

通过与朱委员前期多次沟通,对于您提出的“以提升建设项目本地化率为指标,提升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的扶持模式,经我委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征求了市法制办、投资促进局的相关意见,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7]61号)等文件要求,认为该模式与招投标和市场开放化政策相悖,容易导致限制本地区要素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目前尚不具备推行的政策环境。

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方面的建议

(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主要做法。

自2017年中央将江西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科学运用绩效管理手段,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主要做到以下三点:

1、是注重顶层制度设计。不断提升县区科学发展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权重,将“绿色GDP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考核指标内容,同时制定了《南昌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等一系列绿色制度;

2、是科学构建考核体系。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细化考核,对不达标的县区进行约谈等处理;

3、是打造绿色生态环境。近几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空气质量连续三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3年的60.8%提高为2017年的83.9%,在中部省会城市稳居第一。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在部分县区依然存在;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比偏低,对地区GDP贡献不足;总部经济占比偏低导致的税收负效应明显;县区降能降耗的主动性不强等。上述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我市产业结构所致,另一方面则是制度设计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所致,亟待进一步调整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启发

1、强化通过考核引导地区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在县区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引入生态系统治理、每万元GDP能耗、总部经济占比等硬性指标、公众满意度,以考核体系为准绳,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县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摒弃“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政绩观,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协调统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2、加大生态友好型产业扶持保障。推动建立一套识别、开发、引导和扶持生态友好型产业的体制机制,支持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绿色产业,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推动县区对生态友好型产业的倾斜支持。对招商引资项目同等进行生态效益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作为项目引入的前置条件。同时,大力支持低能耗、轻资产、高附加值的总部经济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进位赶超提供发展动力。

3、充分运用立法权优势完善法规体系。目前,《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计划于今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作为省会城市,具备立法权方面的优势,下一步我市计划依照《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和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相关要求,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生态审计、节能监察等内容固化。

4、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普及。生态文明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不仅局限于政府和企业,普通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可度是影响政策落实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委将继续加大生态文明试验区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引导全民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述两个方面问题涉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事项,我委将逐项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细化举措,形成正式文稿后呈市委、市政府决策后实施。

感谢朱委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