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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02-22   浏览量: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63号)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责任基础,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委认真执行《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南昌市发改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国家互“联网+监管”清单标准,规范我委“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清单内容,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执法活动依法依规行使,以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行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法治环境。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聘请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我委常年法律顾问,通过日常事务法律指导、法律知识宣传咨询、协助审查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活动,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上半年涉及我委的“张琴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委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参与应诉,出庭参加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二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围绕“十三五”公共服务清单,推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落实江西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委积极推进全市社会事业项目。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安排教育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方面:2016年共安排资金33576.0889万元;2017年安排资金30233.86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29946.54万元;2019年安排资金40832.22万元;截止到目前,共安排资金19486.88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方面:2016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200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790万元, 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784万元;2018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3599万元。二是推进文化建设。截至2020年12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120万元,旅游扶贫及乡村旅游工程建设项目争取到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100万元。2020年文化旅游项目共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18亿元。三是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我委作为南昌市足建办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市足建办、市体育局,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边抗疫、边推进,连续对全市12个县区的136片现有和拟建社会足球场地进行了多次实地督导,并在基建投资计划内安排了900万元奖补资金,全力推进我市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攻坚任务的完成。截至目前,南昌市已超额完成十三五社会足球场攻坚建设任务。四是打造全国养老市场改革先锋区。为深入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我委会同市民政局编制了《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规划(2019-2030年)》(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征求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审议。下一步,为规范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工作,将研究制定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含农村和城市)、《南昌市护理型养老床位界定标准》等5个规范性文件。

(三)围绕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服务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

积极落实扩大开放各项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一是积极宣传《外商投资法》。针对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我委结合工作的实际,加强政策引导,广泛开展《外商投资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我市鼓励类优势产业,鼓励引导外商投资我市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物流等领域。二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借用国外优惠贷款和企业境外发债工作。积极谋划申报一批生态文明示范、绿色低碳发展、大南昌都市圈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借用国外优惠贷款,争取为市内引进更多的优质贷款;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和推介等形式,重点推进我市实体经济和对外合作领域企业发行外债,引导发债资金投向国家鼓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发挥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在促投资、稳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2020年已争取到经开金开集团、正邦集团2家境外发债共计6亿美元额度。三是做好企业境外投资指导和服务工作。今年以来,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冲击不小,但我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依然呈现蓬勃发展势头,前来咨询办理的企业络绎不绝。截至目前,省发改委已批复我市境外投资项目9件,项目总投资3200万美元,项目所在地遍步全球,既有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有越南、肯尼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国家。对外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从传统的贸易、农业开发、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等扩大到航空产业、服务贸易等行业。

(四)围绕疫情防控,展现“担当”型机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发改部门职责,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出台惠企政策。牵头制定了《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等两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重磅政策。二是全力保供稳价。严格执行《价格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应急监测,分组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价格变化、分析价格走势,及时发现、捕捉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对生活必需品及疫情防护重要商品价格实行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警。三是深入开展入企帮扶走访。牵头制定了《南昌市疫情期间“四套班子”领导挂点产业帮扶企业实施方案》明确成立十二支帮扶小组并确定 “三个一”帮扶责任体系,同时,建立了问题台帐管理、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工作动态通报三项工作机制,十二支挂点帮扶小组挂点市领导陆续走访企业,各帮扶企业联络员通过“三张清单”收集企业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经走访企业3960家,共收集有关问题2368个,解决答复2173个。

(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彰显省会担当,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活动,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县区(开发区、新区)主动邀请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活动,聚焦我市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对标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本单位职能进行整改提升。目前,各有关单位已经查找出18个指标所涉及问题62条,已经整改到位31条。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各有关单位以抓落实为首要任务,将剩余31条待整改任务待条件成熟或国家、省里统一部署后集中开展整改工作,以出成效为检验标准,强化执行落实,切实将活动开展成果转化为创新政策、创新思想、创新举措的实际行动。

(六)围绕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出台了《南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对疫情和稳定经济增长工作实施方案》,在信用激励和豁免方面,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及时列入信用“红名单”给予联合激励;在失信惩戒方面,对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以及有其他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完善信用平台,强化信息归集,我委于2018年率先牵头建成了集信息归集、查询、公示、共享及信用核实、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实现与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归集部门达到52个,基本实现行政、司法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全覆盖,并通过“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可查询。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的大力支持下,南昌市信用平台归集信用数据突破2.6亿条,信用信息归集实现新突破。三是及时更新平台中的守信红榜和失信黑榜名单,截至目前,“信用中国(江西南昌)”公示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4.2万条,公示全国信用“红黑名单”信息9877条,总浏览量突破635万次,社会关注度逐步提升,官网公示作用初显,形成了使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四是加强事后监管,为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南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南昌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信用修复的限制、标准及修复流程,2020年上半年以来帮助351多家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

(七)围绕完善规章制度,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责任分工,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大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一是落实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认真学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业务素养,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二是强化环境治理。2020年市级预算安排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3300万元,绿色节能专项1300万元;主要支持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及环境监管、环境应急及监测能力建设和绿色公共节能方面。同时,强化了城市污染治理,做好了各项奖补资金下达工作。截止11月底共计拨付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31204万元、市本级城市维护管理专项中安排各类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费用7973万元。此外,2020年下达我市的新增债券资金中,投入农、林、水、环保领域的债券资金金额为34.68亿元,主要用于2019年-2020年南昌市城区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整治工程第一批(青山湖区一期、东湖区)项目、南昌市昌南新城南北连通渠工程、安义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莲塘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区污水处理项目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项目推进。先后印发了《南昌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南昌市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将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等内容纳入重点推进工作。同时,印发了《南昌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开展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塑料污染治理体系建设。将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纳入2020年省重大重点、省大中型、市重大重点项目库,用好用足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抗疫国债、PPP等支持政策,全面推动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同时,结合我委牵头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

(七)围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扎扎实实把全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实施好,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一是突出重中之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宣传月作为当前以及今后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法治大讲堂等形式,系统全面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二是把握关键主题。我委把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委编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梳理了国家、省、市抗疫情稳增长方面的政策汇编,第一时间将相关政策及解读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三是推进全委普法依法治理。围绕我委本职工作,制定了开展《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和《价格认定规定》、政府制定价格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计划,提高全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少数干部职工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规范委内法治工作机制方面需要继续探索完善;全委系统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运用制度和法律开展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市发改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做好本职工作,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一是把委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我委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健全委内法治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行政权力的使行政必须有法授权、有法可依。二是提高全委系统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理念的法律知识培训,创新开展法治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不断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督导力度,完善法治工作教育考评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形成部署、检查、考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处室,及时给予督导,推动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