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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是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推进打造核心增长极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部署、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负责对接省相关协调推进机制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打造核心增长极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任务的分解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打造核心增长极领导小组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参与市发改委相关调研活动,完成相关课题;二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部署,顺利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三是做好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总编制数9名,现有在编人员8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名,管理岗7名。

第二部分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万元,增长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1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万元,增长9.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1%;商品和服务支出14.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万元,增长9.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0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住房保障支出13.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4.06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3%。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一级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相应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核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