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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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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本级)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本级)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南昌市政府的综合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监测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市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重大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负责县区域经济协调协作发展,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委将进一步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巡视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谋篇布局、狠抓项目、服务产业、深化改革、优化生态、稳价惠民等多个方面为落脚点,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五城”建设,加快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建设,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做好全市发展改革工作。

一是狠下功夫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启2021“转作风优环境”年,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部署;持续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10+N”政策保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负,进一步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按计划推进《南昌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南昌市推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等编制工作,抓好服务业专项资金落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

三是抓住机遇实现振兴。紧盯“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窗口期,全力争取新一轮振兴发展重大支持,争取我市更多重大平台、项目纳入发展规划,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

四是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收官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计划安排,提升全市绿色发展,巩固生态环境质量。

三、基本情况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本级编制人数共94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实有人数152人,其中:在职人数85人,包括行政人员8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6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本级)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发改委委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5568.27万元,比上年增加2659.70万元,增长91.4%,增长原因是上年市级财政专项光伏度电补贴2180万元,年底临时由财政直拨改为我委代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2.8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1.7%;上年结余3245.4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5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发改委委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5568.27万元,比上年增加2659.70万元,增长91.4%。增长原因是上年市级财政专项光伏度电补贴2180万元,年底临时由财政直拨改为我委代拨。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49.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1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5万元;项目支出3218.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8%,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75万元、资本性支出4.00万元、对企业的补助218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700.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城乡社区支出256.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34.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1%%;住房保障支出170.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其他支出70.9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11.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3%;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资本性支出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对企业的补助21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发改委委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22.82万元,较上年增加135.64万元,增长6.2%。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8.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住房保障支出170.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市发改委委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市发改委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为399.59万元,较上年增加170.66万元,增长7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包含上年财政项目资金等结余。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市发改委委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73万元。其中,货物预算83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9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级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本级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级单位一级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4.6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没有公车。

第三部分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本级)2021年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件1,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委本级)

附件1、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委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