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发改行能字[2017]107号
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需求,优化热源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及《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南昌县热电联产规划>》 (赣能电力函[2017]83号),同意建设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360100-44-02-022523)。
项目单位为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雄溪路以西、精诚路以南、嘉景路以东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设3×130t/h+1×220 t/h超高压、超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一台130t/h锅炉备用),配套2×18MW+1×35 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厂外供热管网、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本期装机规模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其中一阶段建设2×130t/h超高压、超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18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二阶段建设1×130t/h超高压、超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18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三阶段建设1×220t/h超高压、超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3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预留远期工程扩建余地。电厂所需的配套公用设施为燃料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循环水冷却系统,净化水系统,屋外配电装置系统以及厂区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2714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542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项目由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自筹出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项目招投标要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蓝园选址【2017】字第016号)、《关于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洪国土资函【2017】71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17年12月28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编号:XSC2017—04
项目名称: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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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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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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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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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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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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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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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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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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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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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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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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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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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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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核准 |
| 核准 |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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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招标事项需公开委托招标。 2、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新法制报、江西省 招标投标网是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 布媒体,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3、其他主要包括项目后评价、桩基检测、厂地平整、大件运输措施、管网等内容。 |